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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10 章

我可以給你爸媽寫張30萬的欠條,而我也仍然住在這裡,當你的未婚妻。給我兩年時間,等我20歲的時候,如果,我還不上30萬,我就和你結婚,為汪家傳宗接代。

如果兩年內,還上了,我可以離開,當然,那時候,如果我接受了你,我也會和你結婚的。你說這樣,好不好?」我一想,兩年時間,她如何能賺30萬呢?就算她去嫂子的店裡打工,也不可能啊!「妳說話算數?」「我可以立下字據!」「那好,我明天跟爸媽說說,看他們同不同意?」「謝謝你,金水,其實我就是想給我們兩年的時間培養感情!」我一聽,好像是這樣,反正她根本賺不了30萬。

我也就是大不了等她兩年而已!我是絕對不會讓她飛了的!早上醒來,蘇梅沒在屋裡。

走到堂屋門口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