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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702 章

如果不准,就立即捉回派出所。第二條路是,將你們送到縣看守所,由檢察院對你們提起公訴,你們是兩人一起搶劫,屬於團伙犯罪,即使只搶幾元錢,也要判一年半載的。」

張二毛和李天喜自然選擇第一條路。

程學起就把調查趙會明和牛大毛的任務交給了他們。

張二毛和李天喜本來就是道上的人,道上的人打聽道上的消息自然比公安要方便得多。牛大毛和趙會明他們是認識的,但是為了讓自己免於坐牢,張、李二人只好選擇出賣他們。

很快,他們就找到了一個最近和趙會明打得火熱的哥們強哥。強哥本名謝大強,但是他看了上海灘之後就喜歡人們叫他強哥了。他今年三十出頭,在恒陽縣城的黑道裡還算一個二流貨色。

黑道上的一流人物都是有組織,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