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ad with BonusRead with Bonus

第 1154 章

張明拿出了兩種方案。第一套方案是將所有前來送禮的人員的名單予以公布,並給予相應的處分,行賄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交司法部門處理。

第二套方案是,限期讓行賄者到鐘越和張明這裡檢討,主動檢討者,退還禮品與禮金,暫不作處理與調整。不能前來檢討者,交紀委處理。

馬昆主張採用第一種。大凡紀委的人都有點古代酷吏的作風,總喜歡把事情鬧大。

鐘越主張第二種。她覺得這樣處理,給當事人一個改過的機會,可以起到教育幹部的作用。

如果說前一種方式是疾風暴雨,後一種就有那麼一點春風化雨的味道了。

鐘越說:「張明,你主張採取哪種方法?」

張明說:「我傾向於第一種。」

按說張明主張第一種,鐘越就會轉為支持第一種的...